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管理辦法
為做好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保障大學生基本醫療需求,根據《西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市政發〔2007〕141號)和《西安市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市政發〔2009〕6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參保范圍
具有西安電力機械制造公司機電學院全日制學籍的一、二、三年級統招生均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二、繳費標準
大學生醫保按年度繳費,個人繳納20元,對城鄉低保和重度殘疾(持有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家庭的大學生,個人繳納5元,其余部分由財政補助。
三、待遇享受期
待遇享受期為一年,從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待遇享受范圍
門診治療意外傷害、門診治療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慢性病和住院治療(含意外傷害和生育)。
五、參保程序
1、需參保的統招生在開學報到時將本年度醫保費交班主任處,對于城鄉低保和重度殘疾家庭的統招生需填寫《西安市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低保、重殘情況表》,并提供相應證件的復印件,各班于九月三十日前將費用收齊交財務處。
2、中途參保的學生需繳清前一年度的全額保費,如果是從社區醫保轉過來的學生,只需繳納本年度保費。
3、各班主任做好參加大學生醫保學生的信息統計,填寫《統招生參保學生匯總表》和《統招生參保學生情況一覽表》,新生班級的班主任要填寫《個人信息導入表》,九月三十日前將參保學生信息和繳費收據交各系部,各系部審核無誤后將參保名單交學生工作處。
4、不參保的統招生要求填寫《個人不參加大學生醫保的情況說明》,班主任簽署意見后交系部,系部匯總蓋章,連同參保名單一起交學生工作處,審核無誤后將說明返回各系部保管。
5、學生工作處根據各系部提供名單在大學生醫保系統上進行數據操作,將信息上報大學生醫保中心審批,審批通過后學院按要求繳納本年度參保費用。
6、打印大學生醫保證,貼照片并加蓋鋼印,發放學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