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意外保險的辦理和理賠程序
一、學生入校后在財務處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每年9月(春季生為每年3月)由學院統一在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二、辦理保險具體要求及理賠程序:
1、學生發生重大事故或重大疾病需要治療的,應立即向保險公司和學生工作處報案,普通意外或疾病可在治療結束后提交理賠資料。
2、學生應到保險公司指定醫院(三甲及以上)診治,非定點醫院的醫療費用一律不予承擔。學生需要轉院治療的必須經過定點醫院主治醫師同意,自行轉院的保險公司不予承擔相關醫療費用。
3、學生在治療結束后一周內,本人或家長向系部學生管理辦公室提交相關資料,由學院統一交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學生在提出索賠申請時,應提供如下資料:
(1) 系部學生管理辦公室發放的理賠申請書;
(2) 事故經過說明,需班主任簽字、系部蓋章;
(3) 學生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
(4) 學生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需注明開戶行及開戶時間;
(5) 門診病歷原件、門診醫療費用結算收據原件;
(6) 住院病歷原件、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收據原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處方)、出院證明或出院小結、長短期醫囑單;
(7) 診斷證明(癌癥、重大疾病診斷證明書需同時提供相關檢查、檢驗結果資料);
(8) 如在其它機構已報銷需提供醫療分割單。
5、材料經保險公司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遞交資料時間:學生在每月15日前交所屬系部學生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