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發展和變更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它是一個國家獨立、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什么是公民?
《憲法》第33條規定,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三、憲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點,又具有與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第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的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根本問題,它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第二,憲法是制定法律、法規的依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要以憲法為依據。第三,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四、憲法的修改程序有哪些具體規定?
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所以憲法的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更嚴格。《憲法》第64條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五、我國憲法就土地問題是如何規定的?
《憲法》規定:(一)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二)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四)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五)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六、我國憲法如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
《憲法》規定:(一)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二)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七、我國憲法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憲法》規定:(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二)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搜捕。(三)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八、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一)平等權。即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同等保護的權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別待遇。
(二)政治權利。即公民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行為可能性。它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據內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又稱身體自由,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訊自由受法律保護。
(五)社會經濟權利。即公民依照憲法的規定享有的具有物質經濟利益的權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和繼承權,勞動就業權和取得報酬權,休息權,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六)文化教育權利。即文化與教育領域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權利、從事科學研究的權利,從事文藝創作的權利與從事其他文化活動的權利。
(七)監督權。即公民監督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活動的權利,具體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九、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有哪些?
基本義務是指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法律責任,它決定公民在國家生活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我國現行憲法第52條至第56條規定公民有以下基本義務:
(一)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的義務。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是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保證。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視和壓迫。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具體包括: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三)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主要是指公民必須樹立祖國安全高于一切的觀念,同一切損害祖國尊嚴、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斗爭;保護國家的聲譽和榮譽不受損害;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利益。
(四)保衛祖國和依法服兵役的義務。主要指: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五)依法納稅的義務。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進行社會資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六)其他義務。主要指的是受教育的義務和勞動的義務。也就是說,適齡的未成年人必須接受學校教育;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必須參加社會勞動。
十、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何特點?
(一)權利與義務的平等性;
(二)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
(三)權利和自由的真實性;
(四)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