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 id="euiso"></center>
  • <menu id="euiso"><tt id="euiso"></tt></menu>
    <nav id="euiso"></nav>
    <nav id="euiso"></nav> <xmp id="euiso">
     
    西安電力機械制造公司機電學院
     法制園地 
     安全生產 
      法制園地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安全與法制>>法制園地>>正文
     
    保護“少年的你我”∣ 預防校園欺凌心理健康指導手冊
    2024年04月09日 學院楓橋工作室 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 

    近日,“邯鄲事件”隨著更多細節的揭露,有關校園欺凌的問題再一次被大眾所討論,對于正在青少年時期的孩子們,學會與人交往是人生中的重要課程,保護“少年的你我”,這些都需要了解。

    哪些行為屬于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和心理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欺凌行為包括:

    容易察覺的欺凌,比如:肢體欺凌,毆打、掌摑、抓咬、推撞、拳打腳踢以及拉扯等侵犯身體或者恐嚇威脅的行為;網絡欺凌,在網絡發表對受害者不利的網絡言論、曝光隱私以及對受害者的照片進行惡搞等;財務欺凌,通過破壞、搶奪,使其他學生交出或購買學習用品、手機、電腦、香煙等,或通過強行索要錢財使其他同學的財產受到損失。

    不容易察覺的欺凌,比如:言語欺凌,當眾嘲笑、辱罵以及取侮辱性綽號等;社交欺凌,不進行直接面對面的攻擊,而是通過聯合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排斥或孤立他人來實施欺凌。

    所以根據最早研究校園欺凌的挪威心理學家丹·歐維斯的界定,欺凌有三個基本特征,即權力不對等、故意傷害性和重復發生性。被欺凌者受到的傷害是校園欺凌最重要的界定標準。傷害既包括身體、財產等可見的傷害,也包括精神痛苦。

    如果,我們家長或老師發現孩子有下列情況,那么很有可能他們正在遭受欺凌:

    1. 軀體明顯不適:比如睡眠紊亂、噩夢、食欲減退、腸胃不適、身上有傷等;

    2. 情緒反應異常:比如突然不愿意上學、無端情緒變化、情感淡漠或麻木等;

    3. 認知能力下降:比如反應遲鈍、不能集中注意力、記憶力或知覺力下降等;

    4. 日常行為變化:比如原有興趣明顯喪失、既往習慣改變、人際交往顯著退縮等。

    如果,“少年的你我”正在遭受欺凌,應該怎么辦呢?

    請同學們記?。喝松戆踩肋h是第一位的!要積極的心理暗示,告訴自己不要害怕,明確欺凌行為中,錯誤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生而為人,每個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要自尊自愛,大膽捍衛自己的權益。強大的氣場會讓欺凌者望而卻步,要明白遇強則強,遇弱則弱的道理,人多的話不要硬碰硬,逃為上策。初次被欺凌,不當軟柿子。欺凌者在初期欺凌的時候往往喜歡挑軟柿子捏。所以當第一次被欺凌的時候,絕不能忍氣吞聲,要嚴肅制止;要大膽報告班主任老師和家長,尋求幫助,讓老師出面制止,讓欺凌者知道后果,為自己討回公道。第一次效應會影響欺凌者今后的行為方式,令其有所忌憚。不要羞于開口,我們都會幫助“少年的你我”。

    請家長們記住,多與孩子溝通,教會孩子自尊自我保護,與同學友愛共處,和老師保持聯系,欺凌發生時,請冷靜、共情、接納、安撫,最重要的是“少年的你我”。

    請學校提高教師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安全、 法制、品德、心理等全面教育,及時嚴肅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加強與家庭的密切配合。欺凌發生時,救助為主、適度懲戒、快速反應,及時關注學生動態,合理處置欺凌事件。

    對實施校園欺凌學生教育懲戒處理

    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指出: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1)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2)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3)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

    (4)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各級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學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審判等工作。

    (5)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對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對實施校園欺凌學生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法治社會,欺凌者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受欺凌者有權要求欺凌者甚至學校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具體而言,欺凌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可以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民事責任

    如果欺凌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我國民事法律規定,造成受害者財產或人身的損失所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由他們的監護人承擔;如果欺凌者是成年人,民事賠償責任應由欺凌者本人承擔。

    (2)行政責任

    校園欺凌多是以毆打、虐待等方式實施,有些行為的情節尚不構成犯罪,但違反了我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欺凌者應當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包括罰款、行政拘留等。

    (3)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6歲的人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對法律規定的八種嚴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若欺凌者因為不滿16周歲而沒有受到刑事處罰,那么根據《刑法》的規定,應該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如果校園欺凌者為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欺凌行為涉嫌的罪名可能有: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重傷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搶劫罪; 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明月解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由十四周歲降低到十二周歲,并附加了一個程序性限定條件: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這意味著只有經過最高檢核準追訴,案件才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經過審判定罪量刑。由于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如果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當于未成年人監獄)服刑。

    預防校園欺凌,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觀者,愿所有的青春都能被溫暖對待,愿“少年的你我”包容關愛,拒絕校園欺凌。

    學院楓橋工作室 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

                             2024.4

    關閉窗口

     版權所有@西安電力機械制造公司機電學院  電話:33199003   ICP備案號:陜ICP備06000550號-6   學院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區灃東新城西咸大道東段003號

    国色天香社区视频免费_58av国产精品_99国产成+人+综合+亚洲欧美_久久亚洲欧美国产精品
    <center id="euiso"></center>
  • <menu id="euiso"><tt id="euiso"></tt></menu>
    <nav id="euiso"></nav>
    <nav id="euiso"></nav> <xmp id="euiso">
    >